| 賽事 |
日期 |
地點 |
| 第一回合 |
10-5-2009 |
荃灣聖芳濟中學 |
| 第二回合 |
17-5-2009 |
九龍聖芳濟書院 |
| 時間: |
10:00a.m. to |
12:30p.m. |
賽例
兩校各派兩隊出賽,九濟為校友會杯冠亞軍,荃濟為濟記超級聯賽冠亞軍
兩冠軍隊爭冠亞席,兩亞軍隊爭季殿席
以兩校球場主客制,荃濟場踢五人,九濟場踢六人
用四號球作賽,球場需附邊線、角球位置及禁區
上下半場各踢二十分鐘,中場休息五分鐘
不設換人限制,唯被紅牌罰出場者不得再換入比賽,紅牌罰出場者可於下一賽期出賽
換人必須待球證示意才可進行
運動員只可穿著平底硬地足球鞋。運動員可自行決定是否穿著護脛,但須符合足球法例規
比賽人數,荃濟場,出賽五人(包括守門員名)球隊須有至少四名球員方准開賽,少於四名球員出場作棄權論;九濟場,出賽人數六人(包括守門員名)球隊須有至少五名球員方准開賽,少於五名球員出場作棄權論
對賽需兩隊有足夠基本隊員才可開賽,如對賽隊隊員不足及已超過開球時間十五分鐘,作棄權論並負兩球(唯特別情况下,可由球證,隊長及兩校監場酌情處理)
兩回合合計比賽結果相同時,以作客入球雙倍計算,若仍和則以定點球決勝,先五仍和,後黃金球决勝
所有賽果或爭議,以球證裁决為定案,不得上訴
球證由非校友之足總球證擔任
比賽日兩校各派一代表監場
隊衣顏色,隊長及隊員報名單會於賽前兩星期前逞交作記錄
每隊最多十人報名,不可重覆
更改已報名隊員需於比賽日之二十四小時前提出
比賽日另提交出賽隊員名單連號碼,以作記錄及核對
比賽日期,(星期日),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荃濟場,五月十七日九濟場,後補日為五月二十四日
頭場上午十時半(亞軍隊對賽),尾場上午十一時半(冠軍隊對賽)
第二天每場賽後即時頒獎
友誼第一,比賽第二,聖芳濟精神為尚
|